湖北省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

导语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

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

 1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,坚定理想信念。严守政治纪律,毫不动摇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。  2、坚持以“建成支点、走在前列”为总目标,认真抓好每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确定重大事项落实。  3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,结合湖北实际,统筹推进各项改革。  4、把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机结合起来,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。  5、加快交通、水利、城建、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,认真落实《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》。  6、扎实做好城乡低收入群体解困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、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和革命老区、少数民族地区帮扶等重点工作。坚持每年为群众办一批实事。  7、加大对“三江、三库、三湖”等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力度。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。加快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。  8、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目标体系、考核办法、奖惩机制,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。  9、省政府负责人每年深入老、少、边、山、库、穷地区蹲点调研不少于30天,撰写1-2篇调研报告。  10、建立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。省政府负责人每年深入各联系点不少于2次,与基层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2次。  11、省政府负责人每年至少领办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、1件省政协提案。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接待群众来访,包案处理信访件。  12、省政府负责人每年围绕重大民生问题,至少领办1件实事。  13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的全过程,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水平。  14、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评估,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。  15、着力推进行政审批、财政预算决算和“三公”经费、保障性住房、食品药品安全、环境保护、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。  16、开展解决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“三难”问题、公务用车、干部多占住房和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。  17、从严控制“三公”经费支出,规范公务接待。五年内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。  18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。  19、省政府负责人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,带头管理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。  20、全省性会议原则上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;原则上每次会议一位领导主讲,不安排多名领导同时讲话,减少领导陪会。  21、实行文件总量控制,从严、从紧控制省政府发文。  22、对省政府负责人牵头成立的各类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规范。  23、进一步规范外事活动管理,杜绝无实质任务的出访。  24、加快全省政府系统内网建设,尽快全面实现“无纸化”办公。  25、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。有效控制评比达标表彰、庆典、研讨会、论坛过多过滥问题。  26、集中清理已出台的各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。  27、完善省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机制,抓好全省重大决策、重大项目的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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