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石公租房:对住房保障对象全覆盖(一)

导语 湖北省黄石市日前探索出一种全新的住房保障新模式,把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统一为公共租赁住房。新模式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,实现房源筹集、资金来源、产权主体多元化,并采用全新模式运作,可望对住房保障对象全覆盖。

  黄石公租房:对住房保障对象全覆盖



  保障性住房合并为“公租房”

  黄石市日前出台的《黄石市公共租赁房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给西塞山棚户区的老张带来福音:他家4口将告别30多米的斗室,住上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。他将拥有新房等同还建面积的产权,另外20多平方米可付租金“提前”享用。

  这种住户与政府或他人共有产权的公共租赁房,是黄石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新产品。黄石是有各类棚户区164片,占全市约9.6%的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13平方米。2009年10月被确定为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试点城市后,黄石把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统一归并为公租房。并提出,用3年时间全面解决80%以上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。黄石的公租房,是指由政府、企业、社会或个人提供,限定保障面积、供应对象,实行准市场租金、分类补贴、租补分离、可租可售、租售结合的办法,面向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民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住房。

  为扩大公租房源,盘活社会闲置住房,黄石的公租房包括公益性、社会性和混合型三大类。公益性公租房主要为政府独资筹集,包括过去的廉租房、政府直管公房、政府收购的住房等。在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将按总建筑面积的5%配建公益性公共租赁住房,配建住房由政府以成本价回购。社会性公租房是指由社会力量独资建设、购买和提供的,纳入公租房体系的住房。混合型公租房指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建设或收购,按投资比例拥有相应的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公租房。个人闲置住房愿意纳入公租房管理体系的也可纳入。

  黄石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刘昌猛说:“过去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独家提供,新办法则鼓励社会、企业和个人投资参与建设,根据产权比例取得合理收益,既减轻财政压力,又拓宽公租房房源。”

  今年底,黄石将把4486套廉租房、650套农民公寓统一转为公租房。去年12月下旬黄石启动十三排棚户区改造工程,异地还建的金广厦小区破土动工,其中5栋住宅楼1004套住房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。明年6月底将完成3852套国有直管公房的清理转换工作。2011年还将开工新建22万平方米的公租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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